12年國教本人認為是一個好的政策,但作法應以不排富才是正確合理。<br>說明1.每個人政府都有責任,不應貧窮與富有作為受教育付費與否。<br> 2.校園中區分貧富,更易招致學生人格成長的缺陷。<br> 3.有錢並沒有罪,如此變相為逞罰有錢人,並不合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