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首席大法官的健保法案判決(柯翰默)



蘋果日報 2012年07月04日 更多專欄文章



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加入自由派陣營,判定歐巴馬的健保改革法案合憲。怎麼做呢?他費盡心思搞出歷來最偉大的憲法巧門之一。他一方面支持保守派反對歐巴馬健保改革的核心論點,同時找出一個定義狹隘的論述來維護這項法案,避免最高法院被視為基於政治理由,推翻這個政府的指標性立法。



他為什麼這麼做?因他有雙重認同。在法學立場上,他是《憲法》保守派;在制度上,他是首席大法官,自認被賦予獨一無二責任,須維護最高法院正當性、聲譽和地位。



身為保守派的他,與保守派同僚一樣,對政府就健保改革法案提出的核心論點覺得反感,

論述主旨是法案中的個人強制醫療保險,係正確行使公權力來規範商業行為。如此一來國會權力等於不受限制。瓊斯先生沒投保醫療險,顯然不會涉及任何商業行為,但國會告訴他須購買醫療保單,因國會是在規範商業行為。如果政府假商業條款之名可以做出這種事,那還有什麼不可以做?



羅伯茲在判決書中寫到,「立憲者…給國會規範商業行為的權力,而非強迫它的權力」,否則就是「破壞聯邦政府的基本原則,即政府的權力有限且非經列舉不得行使。」


遏止國會擴權行為



只有極少數判決會比布希控告高爾案引起更多的痛苦與憤恨,當年大法官依其意識形態,以5票對4票的差距支持布希勝選。很多人(當然,主要是左派陣營)認為這種判決是假冒成司法審理的政治行為,意圖改變民主體制最重大的政治行為──選舉總統。無論你對那場官司看法如何,它的確衝擊法院的威信。羅伯茲看來決意不要在歐巴馬健保案的判決上重蹈覆轍,他個人的妥協使5比4的票數並未照著大法官的意識形態來劃分,避免判決結果被視為黨派之爭。



全民健保一直是自由派百年來的夢想,健保法案顯然是近數十年來社會立法中最重要的一環。羅伯茲關切的是若推翻該案,法院可能被視為強行否決國會兩院大力支持並獲總統簽字的法案,無論這種「強行」是對還是錯。



要如何平衡哲學與制度的要求?尋求輿論中的多數派,找到維護歐巴馬健保的法律巧門,但僅限於狹窄的範圍內:把歐巴馬健保強迫個人投保的做法視為只是加稅,而加稅只須國會通過。結果呢?原來的法律可以繼續執行,所謂法院遭政黨挾持而推翻國會立法的講法因此不攻自破,但也讓國會的商業規範權受到約束。羅伯茲否認國會能以商業規範的理由強迫個人投保,從而遏止國會數十年來利用商業規範這塊遮羞布,不斷擴權的行為。



法律繼續執行,最高法院的中立聲譽得以維護,商業規範也受遏制,國會僅擁有列舉權力的原則也得到維護。換成我不會如此裁決。我認為「個人強制投保只是一種稅務」是鑽漏洞、欠缺說服力的話。(「稅務」顯然是懲罰行為,有法律規範且能強迫執行。)如果羅伯茲現在不是首席大法官,只是大法官,他可能不會這樣裁決。但他就做此裁決。



歐巴馬健保現已獲得最高法院支持,要撤銷只剩一條路,就是選出新國會與新總統,立法予以廢除。羅伯茲無疑已經講得很清楚:「這是你們的工作,不是我的職責,別想透過我這兒走捷徑。」


<美國與世界>作者為美國《華盛頓郵報》專欄作家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kfc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